
崔红生,赣州市宁都县律师,现执业于江西翠微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报告
——市规划建设与房产管理局:我单位于年月日经批准取得《建设用地规许可证》,证号:现本单位拟申请建设项目,面积:平方米进行建设,请予以支持办理建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单位盖章
年月日
申请条件:
1、主体符合要求,并取得该项行政许可的相关准入资格和条件;
2、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城市规划要求及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
3、提交齐符合要求的申办该项行政许可的相关图件、材料和依据。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审批材料:
1、申请报告及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正本申请表一份;
3、经最终核准确认面积规模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原件、附图附件原件及相关资料;相关资料主要包括:经审批同意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规划总平面图原件;经审查同意的建筑设计方案图原件;原工程许可时批准盖章的建筑施工图、建筑定位红线图、《兴建工程报建表》原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附件;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如属旧房改建、拆建,应提供属地内的产权证和《房屋拆迁许可证》;项目立项、环评等相关部门批准文件;项目涉及人防、消防、文物保护等的,应提交相关部门的审查同意意见;与核准施工图对应的《房产测绘报告》及其测绘成果附图;已签验的建设工程放、验线记录;建设工程竣工测绘1:500地形图及其电子文件;属经核定补正补办面积的,提交已补齐市政配套费的有关证明材料,属经违章查处补办面积的,提交行政处罚意见和已进行过行政处罚的有关证明材料等。
4、相关单位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5、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认可证明材料一份;
6、《建筑工程项目规划、环境验收表》原件一份;
7、城乡规划局认为需报送的其它相关资料;
注:在我局相关审批环节中已提交的材料,不需再重复提交。
收费标准:无
办理时限: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
联系方式:
市行政服务中心城乡规划局窗口
一定要注意必须要由市规划局市政规划处审查盖章完毕,其他申报所需材料按要求准备齐全才能进行申报哦。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可以随时咨询的专业律师们。
一、我国土地使用权包括地下么
目前国家法律层面,没有明确地上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仅在苏州市、南宁市出台地上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中,明确地上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依法批准利用地上空间开发建设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并对该地上空间享有占有、使用、 收益的权利。
1、《物权法》的规定
根据《物权法》第136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可以看出,《物权法》对地表、地上或者地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做了原则性的规定。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33条规定,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应当与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遵循统筹安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的原则,充分考虑防灾减灾、人民防空和通信等需要,并符合城市规划,履行规划审批手续。《城乡规划法》只对地下空间开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对地上空间开发没有做出任何规定。但是对于地下空间开发和利用提出一个重要的原则:符合城市规划,履行规划审批手续。同样,我们认为地上空间开发和利用也需要遵守这条原则。
二、合同范本关于地下或地上空间的约定
除了以上法律法规、地方规章等, 2008年4月29日,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明确指出出让宗地空间范围是以平面界址点所构成的垂直面和上、下界限高程平面封闭形成的空间范围,并要求“出让宗地的平面界限按宗地的界址点坐标填写;出让宗地的竖向界限,可以按照1985年国家高程系统为起算基点填写,也可以按照各地高程系统为起算基点填写。高差是垂直方向从起算面到终止面的距离。如:出让宗地的竖向界限以标高 60米为上界限,以标高-10米为下界限,高差为70米” 。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相关问题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在签订合同时的相关说明可以对相关问题进行界定,具体的情况可以向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来进行咨询,如果涉及到私自搭建等情况的,需要依法进行处理。
来源: 赣州市宁都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