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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非法他人隐私照,敲诈“谈判”被抓

发布时间:2014年9月19日 来源: 饶平律师  

      缺钱买电脑,龙海一男子到网上搜索到一对恋人的隐私照,将照片刻录成光盘寄给当事人,借机敲诈5万元。昨日,厦门湖里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颜某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颜某,29岁,福建省龙海市人,在厦务工,平时喜欢上黄色网站。有一次,颜某在一个黄色网站上浏览一些夫妻自拍隐私照片,看完后,颜某并不放在心上。

  去年11月10日,颜某走在湖里东渡天桥下时,一个有点眼熟的男子从他身边经过,颜某潜意识告诉自己这个男子的照片他肯定见过。很快,颜某想起来了,他上黄色网站浏览时,也有该男子的隐私照片。于是,好奇心促使颜某尾随该男子到达湖里某小区门口,该男子进入了小区。颜某认为男子就住在这个小区,于是假装找人,向小区保安打探,探得该男子叫阿明(化名)及住址。

  去年11月15日,颜某想把自己手上的电脑更新一下,可是囊中羞涩,买电脑谈何容易。这时,一个念头在颜某的脑海中产生:将男子的私照下载下来敲他一笔。

  第二天,颜某将黄色网站搜索到的阿明及其女友的10张隐私照片刻录成光盘后寄给阿明,以曝光该照片相威胁,向阿明索要5万元。阿明收到光盘后,发短信跟颜某周旋。见颜某敲诈之心坚决,阿明于是报了案。

  去年11月25日,颜某在与阿明“谈判”过程中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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