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律师网推荐律师——林继敏

法律热线: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经济犯罪案例

文章搜索
经济犯罪案例

虚假报警是犯罪行为吗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日 来源: 饶平律师  
[案情介绍]  虚假报警也会构成犯罪,小编通过下面的刑事案例为您简要介绍虚假报警的会受到怎样的处罚。湖北远安县茅坪镇人赵某,在中山市东凤镇一家控油烟机厂上班。为寻求刺激,打发无聊的下班时间,3个月来,以火车站发生砍人事件和有人在火车站抢劫等为由,向多地警方报假警千余次,每次警方出动都未发现警情,而赵某每次报假警都会有莫名的成就感。  去年3月以来,因昆明暴恐案,各地公安机关投入反恐戒备之际,赵某趁此机会,每天下班后窝在自己的租住房内,向湖北、河南、安徽、宁夏等多个省份近20个地区的公安机关报假警,谎称火车站发生砍人事件,数量竟多达上千次。每次警察出警后打电话回访,赵某要么不接要么沉默要么直接挂断电话。  2014年6月6日凌晨4时50分,大冶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警称,在黄石市火车站出站口,一名醉酒男子拿刀砍人。大冶警方迅速出警,但并未发现警情。民警在对报警人进行回访核实时,报警人竟然直言自己报的是假警。当日,大冶警方把该报警人列为故意传播恐怖信息案嫌疑人,展开侦查。 [案情分析/评析] 报完假警,赵某又开始寻思着怎么报假警,隔了两天,赵某又以有人在火车站抢劫,多人被抢,造人人员恐慌,火车站秩序混乱等报假警,公安局查到这次报假警的号码和上次上次报警人为同一号码。通过深入追踪调查,6月28日晚8时许,大冶警方在广东省中山市,把正在租住房内拨打假报警电话的赵某抓个正着。经查,2013年11月份,他用他人的身份证办理了中国联通手机卡,并多次给中山市公安局打骚扰电话,以打发无聊的下班时间。  黄石刑事辩护律师称,赵某为寻求刺激,多次向多地警方虚假报警,主观恶性大,已不再是单纯的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了,已经触犯了刑法。 [判决/结果]  大冶市人民法院审理认定,赵某为寻求刺激,编造虚假恐怖信息向8个省份“110”、“119”和“122”报警,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依法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三年。 [相关法规]  刑法291条第二款规定: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饶平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502759203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