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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城市规划法制管理

发布时间:2018年7月25日 来源: 饶平律师  
  如何运用法律手段,依法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使之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这是摆在每一位城市规划管理者面前的一个新的重要课题。下面,笔者结合自己多年来的工作实践,就城市规划法制管理谈点肤浅看法,以供商榷。
  一、法制建设是搞好城市规划管理的“生命线”
  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龙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发挥这一“龙头”作用,把纷繁复杂的各项城市建设活动纳入集中统一的规划管理轨道,使整个城市的运行机制活而不乱,协调和谐,充满生机?很显然,只能依靠法制。加强法制建设,实行法制管理,既是搞好城市规划管理的基本手段,也是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城市规划管理热切呼唤、迫切需要加强法制建设。可以说,法制建设是搞好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实施的“生命线”。
  ——城市规划法制管理是实行“依法治市”、“依法治城”的迫切需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国家如此,城市亦然。“依法治市”、“依法治城”同样是管理一个城市的基本方略,就城市建设而言,首要的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就是要依法治“规划”,即要求城市建设发展必须严格按照城市规划进行,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必须纳入法制轨道。没有城市规划的法制管理,城市建设和发展必将陷入盲目无序的混乱状态,“依法治市”、“依法治城”也就是一句空话。
  ——城市规划法制管理是推进城市各项改革、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需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城市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城市产业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城市流通中心的职能进一步强化,城市各项行政管理和经济管理关系日益加强,城市化水平将不断提高。从城市建设角度看,城市建设资金和开发建设活动更加多样化、多元化。因此,那种主要凭借经验,依靠行政手段进行管理,没有城市规划或不按城市规划进行建设的状况,已根本无法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这就要求通过实施法制管理来提高城市规划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并确立其法律地位和法制效力,强化城市规划的综合、协调职能,将城市的土地、空间资源的利用和各项建设活动都纳入统一的规划,实施统一的管理,遵循统一的行为规范,确保城市合理协调运转和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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