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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案例

男子使用伪基站发信息涉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被公诉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日 来源: 饶平律师  

为大范围寻找客源冲业绩,保险公司员工许某购买伪基站,并雇佣杨某开车使用伪基站发送商业短信,自6月1日至7月9日共成功发送商业短信14万余条。近日,西城检察院以涉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对许某、杨某提起公诉。
2011年许某进入一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工作,凭借自己的聪明才干,许某迅速成长起来,成为了业务主任。因为在工作中需要寻找客源,让潜在的客户了解自己的业务,保险公司的职员都是以发送短信方式寻找意向客户。但这种方式短信费用比较高。
2014年5月,许某在上网时无意间发现了一条免费发送短信的链接,点击链接进去后才知道是一个出售群发设备,也就是伪基站的信息。
通过QQ,许某和卖伪基站的人取得了联系。对方开车带着设备与许某见了面,并教会了许某如何使用。许某心想不用花钱就能给设备周围所有的移动手机用户发送短信推广业务,确实不错。“但这种行为会不会涉嫌违法犯罪呢”卖伪基站的人解释说,只要不发送违法信息,这种群发短信的行为就没有任何问题。就这样,许某买了以14000元的价格买了一套设备,五天后,许某收到了装有设备的快递包裹。
为了方便伪基站的使用,许某先花了4万购买了一辆比亚迪轿车,把短信群发设备安装到了这辆汽车上,由于自己不会开车,又考虑到自己上班没有时间,许某找到了杨某,雇佣杨某帮自己发短信,费用为每月7500元。
5月28日,许某将车及安装好的设备一块儿交给了杨某,并当面教会了他如何使用设备。同时,二人约定于6月1日起,由杨某使用设备发送短信。发送短信的内容是许某自己编写的,内容大致为:为回馈新老顾客,将举办答谢宴会,到场嘉宾可以获得礼品。
自6月1日开始,杨某每天早上8点多钟打开伪基站,从住的地方出发,开车在城里转,到晚上9点多钟,开车回到住处才关掉设备,期间伪基站会自动给周边正在使用中移动网络的手机发送短信。
7月9日下午3点多,在西城区德外路边车上休息的杨某被民警抓获,民警当场起获了伪基站。
原来,7月9日2点,移动公司接到客户投诉,客户反映在西城区双旗杆附近,手机无法正常通话,无法上网。移动公司派员工到双旗杆路排除问题。半个小时后,移动员工抵达了事故现场,发现公司该地区基站并无故障,怀疑客户投诉问题为伪基站所致。经过进一步调查,移动员工在双旗杆路路边上发现一可疑车辆,随即报警。
“这套设备能同时给设备周边使用移动公司电话的手机发送短信,而且周边的移动公司手机都会没信号,因为我开始也使用移动的手机号,但是后来我发现开设备时手机会没信号,所以我自己改用了联通的手机号。”杨某到案后供述。
据移动公司介绍,伪基站就是非法占用移动公司网络代码和频率,将自己伪装成正常基站诱骗用户接入的设备。伪基站的功率很大,信号很强,经过它的移动通信用户会被强制接入,被接入的手机用户会脱离正常的移动网络,同时还可能窃取手机号码及IMSI号码。同时,当用户被迫接入伪基站后,手机显示有信号,但无法拨打,无法接听,无法上网。
6月1日至7月9日,伪基站发送商业短信146501条,给移动公司造成损失近4万元。
办案检察官傅雪介绍说,使用伪基站不仅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移动用户通话,同时,如果伪基站非法发送的垃圾短信所包含消极内容,也会对国家监管、社会安全造成严重影响。根据《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办理设台(站)审批手续,领取电台执照。而该案中的伪基站没有办理过无线电台执照,使用的频点为中国移动北京分公司的工作频段,属于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许某、杨某非法使用“伪基站”设备干扰了公用电信网络信号,侵犯了公共电信设施安全,其行为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且二人为共同犯罪。
西城检察院 傅雪 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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