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有一叶障目,明目张胆的在集市偷盗的笑话,而今这部荒唐闹剧在上思县在妙镇重新“上演”,只不过,这次是挡住了失主的眼睛。
2013年1月27日,刘某从龙州县乘车来到上思县在妙镇,下车后,他便四处闲逛伺机窃取他人财物。当逛到卖彩票的黄某家时,看见常某等几人正在专心看彩票资料,丝毫没有注意到旁边行走的人,刘某认为找到机会了,便拿起一份资料,挡住了常某的视线,伸手进常某的上衣口袋里,迅速将里面的人民币130元盗走。
挡住常某的视线,可挡不住他人的眼睛,这一幕被店家黄某清清楚楚的看在眼里。正当刘某以为得逞了准备逃离时,黄某上前将其当初抓获,并扭送至派出所。
“我因为没钱过年了一时糊涂才走错了路”,归案后,被告刘某对自己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公共场所扒窃他人,其行为构成盗窃罪。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认罪,且被盗财物已归还失主,法院对此从轻处罚。最终,被告人刘某因图一时之利,扒窃他人,受到拘役四个月,及罚金人民币一千元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