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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恨两茫茫,持刀砍死妻“情郎”

发布时间:2014年5月11日 来源: 饶平律师  Tags: 砍死
 

徐某贵是江西省上饶市人,2009年携妻儿到广东省汕头市打工,生活虽然不富裕,但家庭还算美满幸福。但2011年夏天,徐某贵发现妻子与老乡周某国关系不正常,多次要求妻子不要再与周某国来往,并几次去找周某国,警告周某国不要再来骚扰他老婆,由此两个人发生多次吵架。可事后徐某贵似乎还察觉到妻子与周某国依然是藕断丝连。2011年12月13日下午,徐某贵在汕头市区一杂货店购买了菜刀一把,准备报复周某国。同年12月27日早上5时许,徐某贵持事先准备好的菜刀来到周某国在汕头金平区的住处附近守候。当周某国从家里出来锁门之时,徐某贵遂上前持刀对周某国进行乱砍,致周某国当场死亡。当天,徐贵福主动到当场派出所投案,2012年1月10被逮捕。事发后,徐某贵老婆携带孩子离家出走,不知去向。时已临近2012年春节,徐某贵的亲属慕名找到广东思迪律师事务所林继敏律师,委托林律师作为徐某贵的辩护人。林律师接受委托后,除及时向侦查机关了解案情以外,还多次到看守所会见徐某贵,徐某贵开始情绪都很不稳定,恸哭流涕,自责自己当初太过激动,现在毁了两个家庭,生怕自己会被判死刑。林律师安慰徐某贵:“你有主动投案的情节,应该不会被判死刑,至于你所说的你老婆与死者有暧昧关系之事,还需侦查机关进一步调查证实,如果能赔钱给死者家属,并取得死者家属谅解的话,那就可判处更轻的刑期。”徐某贵在听了林律师的一翻话后,情绪慢慢稳定了下来。案子经过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送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检察机关要求公安机关尽力查找徐某贵老婆下落,查清徐某贵老婆是否与死者周某国有暧昧关系。经过多方努力,还是联系不上徐某贵老婆,由于办案有期限,只能按程序走。2012年8月16日,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向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徐某贵犯故意杀人罪。被害人的家属也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徐某贵赔偿他们经济损失197014.87元。

汕头市中级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林律师作为徐某贵的辩护人依法出庭为徐某贵进行辩护,当庭林律师提出“死者周某国对本案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徐某贵有自首情节等辩护意见”。并积极协助徐某贵家属与死者家属就民事赔偿部分进行协商,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徐某贵家属一次性赔偿被害人家属300000元,被害人家属同意向法院出具“谅解书”,原谅徐某贵的犯罪行为,请求法院给予徐某贵从轻处罚。可最终因被害人家属要求把钱拿到江西老家交给他们,而徐某贵家属要求到法院办理交钱手续,双方就交钱地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赔偿协议没有履行。2012年11月25日,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案子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徐某贵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死者家属各项经济损失197014.87元。一审判决后,徐某贵本人及其家属对判决结果非常满意,没有提起上诉。被害人家属在上诉期限内就民事赔偿部分提起上诉,并认为一审法院对徐某贵判决太轻,要求判处徐某贵死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依法驳回被害人家属的上诉,维持原判。案子虽然圆满审结,但林律师还是心存遗憾,一是到开庭前一直联不到徐某贵老婆,法院最终对徐某贵老婆与死者是否存在奸情这一事实难以认定;二是当初赔偿协议要是能够得到履行,徐某贵完全能够争取只判处十几年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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