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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户卡未离身被转走14万 诉银行求赔偿

发布时间:2017年5月13日 来源: 饶平律师  

银行卡自己带着,密码也没告诉他人,可在短短一分钟内,人在海淀的储户郑先生,其银行卡内被人在武汉转走14万元。昨天获悉,为挽回损失,郑先生起诉银行索赔,海淀法院已受理该案。

  据了解,今年5月4日23时58分,郑先生的手机收到了5条来自银行的提示短信,称他的银行卡被转账5万元,并被分4笔取现2万元。随即,他又收到了同样的另外5条短信。郑先生当即拨打银行电话办理了临时挂失手续,但为时已晚,一分钟未到,郑先生的银行卡被转账和取现共14万元。

  郑先生称,事发10分钟后他就到附近派出所报案,并当场出示了该借记卡。在随后拨打银行客服电话查询的过程中,郑先生被告知他的借记卡是在湖北武汉一火车站的自助银行ATM机上被8次转账4万元,两次取现10万元,并产生两笔手续费27元。

  郑先生认为,银行卡就在自己手里,人和卡都在北京,密码也从没告知过他人,钱却在湖北被转账和取现,应该是有人复制了该张银行卡信息,并利用伪卡进行了交易。

  银行则辩称,郑先生的银行卡是有密码的,涉案银行卡在湖北武汉ATM机上交易,用的是正常的密码交易,即使不是持卡人本人进行的交易,也是由于郑先生没能妥善保护密码所致,故银行不应承担责任。

  目前,该案正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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